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曲师党办〔2018〕36号)要求,结合职能部门实际,现将2023年5月主题党日活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学习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建议安排在5月10日下午(2023年5月第二周周三),各党支部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安排。
二、学习主题和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原文;
2.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第51-60问(党建读物出版社社 学习出版社 2022年10月第1版);
3.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六个专题“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第(一)节“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23年4月 第1版 第175页-182页);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人民日报》2023年04月21日01版)。
三、支部自选活动建议
各支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自行或联合其他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实践活动。
四、相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宣传、协调、落实到位,确保每名党员同志按时参加。将学习二十大报告、学习党章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安排,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各支部书记要严把政治关、质量关,杜绝活动形式化、走过场,娱乐化、庸俗化,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活动通知、纪要在“云岭先锋”APP发布。
3.各支部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见附件),活动结束后完成活动小结并及时报职能部门党委办公室(纸质和电子文档),联系电话:08748998676。
职能部门党委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