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曲师党办〔2018〕36号)要求,结合职能部门实际,现将2023年4月主题党日活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学习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建议安排在4月12日下午(2023年4月第二周周三),各党支部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安排。
二、学习主题和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原文;
2.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第41-50问(党建读物出版社社 学习出版社 2022年10月第1版);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求是》2023年3月16日第6期);
4.学习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三、支部自选活动建议
各支部可结合实际采取自行或联合其他支部一同开展活动的形式,在清明节前后组织前往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祭奠革命英烈 弘扬革命精神”系列户外活动。活动经费从支部党费列支。经费开支请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规范计划、列支、报销。
四、相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宣传、协调、落实到位,确保每名党员同志按时参加。二十大报告原文学习将持续深入,各支部统筹安排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各支部书记要严把政治关、质量关,杜绝活动形式化、走过场,娱乐化、庸俗化,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活动通知、纪要在“云岭先锋”APP发布。
3.各支部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见附件),活动结束后完成活动小结并及时报职能部门党委办公室(纸质和电子文档),联系电话:08748998676。
职能部门党委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