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党委开展2023年2月主题党日
活动计划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曲师党办〔2018〕36号)要求,结合职能部门实际,现将2023年2月主题党日活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参考活动时间
2月27日下午(2023年2月第五周周一)
二、参考学习主题和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原文;
2.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第21-30问(党建读物出版社社 学习出版社 2022年10月第1版)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人民日报》2023年02月02日 第01 版))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日报》2023年02月08日 第01 版)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求是》2023年2月1日第3期)
6.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求是》2023年2月16日第4期)
三、相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宣传、协调、落实到位,确保每名党员同志按时参加。二十大报告原文学习将持续深入,各支部统筹安排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通过交流学习、演讲研讨、比赛竞赛等活动提升学习效果;各支部书记要严把政治关、质量关,杜绝活动形式化、走过场,娱乐化、庸俗化,做到活动前有方案,活动中有记录,活动后资料归档备查,活动内容上传至“云岭先锋”APP。
3.各支部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完成小结并及时报职能部门党委办公室(纸质和电子文档),联系电话:08748998676。
4.由于刚开学收假,建议在28日前完成。
职能部门党委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