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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师范学院职能部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3-21作者: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职能部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现有委员7名,分别是党委书记高文进、副书记(兼纪检委员)谢景文、组织委员施建林、宣传委员罗丹、统战委员杨敏、青年委员王艳、党委委员宋发平。现将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职能部门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书记在学校党委领导全面主持职能部门党委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规划、制定职能部门党委的年度工作和学期工作要点、计划、总结和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做好年度学期的工作总结。

(二)全面负责职能部门党委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党委的专题教育、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安排职能部门党员和干部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决议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保证职能部门党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负责主持职能部门党委会或职能部门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讨论、研究和决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工作、干部工作等,积极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六)负责做好职能部门党委和所辖各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统筹安排,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保证发展质量。

(八)协助抓好职能部门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调研工作,调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能部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九)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搞好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民主测评、干部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

二、职能部门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副书记在党委书记和职能部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书记因公外出时,代理主持职能部门党委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协助书记抓好职能部门各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负责职能部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牵头做好职能部门各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三)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起草相关文件制度。

(四)经常了解并向职能部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五)按照上级要求和组织决议,组织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形势政策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提出处理党支部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规的意见,对本组织党员执行党规党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新选聘科级干部(主管)进行廉政谈话。

(六)受理群众对职能部门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本单位党员的申诉;协助总支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对反映本单位党员的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初查。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要维护党员改正错误的权利。

(七)实施对行政部门的全方位监督,如财务监督,校务公开等。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八)牵头做好职能部门作风、服务意识的检查和督促。

三、职能部门党委组织委员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组织委员在职能部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职能部门党委的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职能部门党建调研,了解和掌握职能部门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与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按照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规范化建设,撰写职能部门党委组织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统筹做好职能部门党委的专题教育、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和组织。

(三)分管党员发展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与转正工作。

(四)分管党员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根据上级指示和职能部门党委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党员人数统计及基本采集工作,做好职能部门党员评先评优工作。

(五)负责职能部门党员信息系统和党员活动室党建机顶盒的维护工作,组织党员参与云岭先锋夜校学习。

(六)负责职能部门党委的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向职能部门委员会报告年度党费收缴和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做好党费相关凭证的保管工作。督促各党支部按时收缴党费和定期向支部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七)完成职能部门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职能部门党委宣传委员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宣传委员在职能部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职能部门的宣传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召开职能部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撰写职能部门党委宣传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安排党课教育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围绕职能部门党委和各部门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职能部门党建工作和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利用校内宣传载体,做好职能部门先进人物与优秀事迹材料的推荐、撰写、宣传与上报工作。

(六)负责职能部门党委学习资料的保管与利用,协助做好党建和调研工作。

(七)完成职能部门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职能部门党委统战委员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统战委员在职能部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职能部门党委的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二)摸清职能部门各类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好统战信息和调研工作。

(三) 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四) 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处理好统战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抓好统战政策的具体落实,经常向职能部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工作的情况。

(六)撰写职能部门党委统战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与学校统战部相关工作安排与落实。

(七)完成职能部门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职能部门党委青年委员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青年委员在职能部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职能部门党委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共青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团的活动。

(二)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

(三)指导团组织,以做“四有”新人为目标,加强对职能部门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

(四)加强党组织与团组织之间的交流,培养党的后备队伍。

(五)对接学校工会,做好职能部门工会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体生活、工间操等。

(六)起草职能部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并配合组织委员做好安排和组织工作。

(七)完成职能部门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职能部门党委委员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委员在职能部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职能部门党委书记做好职能部门大型活动、会议、专题教育等筹备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职能部门党委书记做好职能部门党委的日常管理和会议准备工作。

(二)负责职能部门党委相关会议的记录。

(三)协助职能部门党委书记完成上级下达的重大活动和任务。

(四)完成职能部门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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