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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党委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3-21作者: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职能部门委员会(以下简称职能部门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负责领导职能部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群众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并为其在职能部门的贯彻落实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职能部门工作特点,抓好职能部门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推进职能部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了解、掌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

3.负责职能部门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接收、审批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抓好职能部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职能部门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

4.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业务知识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指导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加强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职能部门作风建设为重点,指导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督促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做好职能部门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7.领导职能部门部门工会、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和职能部门教职代会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加强职能部门党委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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